合并形状
您可以使用 [合并形状] 功能将多个形状和图标对象合并为一个对象。

合并对象
- 在画面上选择要合并的对象。
- 从 [合并形状] 中选择操作类型。
- 使用[网格]或[滚动网格]布局时,在行中定义[Y 方向]的[间隔]。
- 使用[停靠面板]、[堆栈面板]或[均匀网格]布局时,此属性不可用。
- 创建的形状的填充、边框和边框粗细设置将与第一个选定的对象相同。
- [合并形状] 功能不适用于以下画面/内容。
- 如果包含以下形状,则 [合并形状] 功能不起作用。
组合类型
联合
合并两个或多个形状,以创建单个路径形状。
示例:

组合
合并两个或多个选定形状不重叠的区域,以创建单个路径形状。
示例

相交
两个或多个选定形状的交集,以创建单个路径形状。
示例

如果结果太小而无法显示,则会显示错误消息。
减
从第一个形状中减去后续形状的区域,以创建单个路径形状。
示例

如果在按住 [CTRL] 的同时选择了多个对象,则其他对象的区域将从第一个选定的对象中切除。
示例
将 [组合] 与 [多边形] 和 [文本框] 一起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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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减] 与 [图标] 对象和 [矩形] 一起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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