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形状

您可以使用 [合并形状] 功能将多个形状和图标对象合并为一个对象。

合并对象

  1. 在画面上选择要合并的对象。
  2. 从 [合并形状] 中选择操作类型。
注:
  • 使用[网格]或[滚动网格]布局时,在行中定义[Y 方向]的[间隔]。
  • 使用[停靠面板]、[堆栈面板]或[均匀网格]布局时,此属性不可用。

组合类型

联合

合并两个或多个形状,以创建单个路径形状。

示例:

组合

合并两个或多个选定形状不重叠的区域,以创建单个路径形状。

示例

相交

两个或多个选定形状的交集,以创建单个路径形状。

示例

注: 如果结果太小而无法显示,则会显示错误消息。

从第一个形状中减去后续形状的区域,以创建单个路径形状。

示例

注: 如果在按住 [CTRL] 的同时选择了多个对象,则其他对象的区域将从第一个选定的对象中切除。

示例

将 [组合] 与 [多边形] 和 [文本框] 一起使用时。

将 [减] 与 [图标] 对象和 [矩形] 一起使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