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画面界面时,可能需要同一对象的多个副本。使用[复制]创建一个对象的多个副本,以及任何相关的[源属性]设置。
属性 | 描述 |
[指定范围] | 选择[设置间隔]或[使用鼠标设置]。 [设置间隔]:使用定义的[间隔]在[X 方向]和[Y 方向]上制作定义的份数。 [使用鼠标设置]:使用鼠标定义一个区域,以便复制项可以在不重叠的情况下适合该区域。 使用[网格]、[滚动网格]、[停靠面板]、[堆栈面板]或[均匀网格]布局时,[指定范围]属性不可用。 |
[X 方向] | 选中该复选框可定义 X 方向上的副本数。在[间距]字段中,定义每个副本之间的空间量,通常以像素为单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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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方向] | 选中该复选框可定义 Y 方向上的副本数。在[间距]字段中,定义每个副本之间的空间量,通常以像素为单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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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方向] | 选择复制的方向。![]() 使用[停靠面板]、[堆栈面板]或[均匀网格]布局时,此属性不可用。 |
[复制数] | 可用于[停靠面板]、[堆栈面板]和[均匀网格]布局,定义要创建的重复对象数。 |
[复制描述] | 选择[启用]将原始对象中的[描述]复制到所有重复的对象。选择[禁用],重复的描述将为空。 |
复制对象时,定义如何处理源属性。
下表列出了与复制操作关联的示例[源属性]值。
□ | 属性 | 源属性 | 增量 | Copy#1 | Copy#2 |
√ | NumericDisplay1.CurrentValue | Var1.Value | Var+1.Value | Var2.Value | Var3.Value |
NumericDisplay2.CurrentValue | Var10.Value | Var+1.Value | Var11.Value | Var12.Value | |
√ | NumericDisplay3.CurrentValue | Var10.Value | Var*.Value | Var10.Value | Var10.Value |
√ | NumericDisplay4.CurrentValue | RecipeFamily1.Group1.Ing1.Value | RecipeFamily+1.Group*.Ing*.Value | RecipeFamily2.Group1.Ing1.Value | RecipeFamily3.Group1.Ing1.Value |
√ | NumericDisplay5.CurrentValue | Array1[10,10].Value | Array +2[*,+1].Value | Array 3[10,11].Value | Array 5[10,12].Value |
下面介绍在上面各项中如何处理源属性。
对于 NumericDisplay1,由于[源属性]为 "Var1且[增量]=1,复制为 "Var2"、"Var3"、"Var4" 等。
由于 NumericDisplay2 复选框未选中,复制中的[源属性]没有改变。
对于 NumericDisplay3,[增量]列中的星号(*)表示值没有改变,导致复制中的[源属性]值没有改变。
对于 NumericDisplay4,在[源属性]中有多个数字。在[增量]字段中,只有 "RecipeFamily" 数字指示有改变,其他数字用星号(*)指示无改变。因此,只有 "RecipeFamily" 才会增加,而 "Group" 和 "Ing" 数字不改变。
对于 NumericDisplay5,数组编号设置为递增 2,数组中的第二个维度设置为递增 1。因此,Array1[10,10]的复制是Array3[10,11], Array5[10,12], Array7[10,13]等。
在复制对象的过程中创建变量,撤消复制操作不会撤消变量的创建。撤消仅会移除所创建的对象。
复制对象源属性中的变量时,如果复制的变量与设备地址关联,则会出现一个对话框,您可以在其中为复制的变量定义设备地址。
源属性 | 设备地址 | 增量 | Copy#1 | Copy#2 |
Var1 | D100 | 1 | D101 | D102 |
Array1[10,10] | D300 | 3 | D303 | D306 |
上表继续了复制变量引用的示例,只列出递增并使用设备地址设置的变量引用。
Var1 用在 NumericDisplay1 中。复制使用Var2=D101, Var3=D102, Var4=D103等。
Array1[10,10]用在NumericDisplay5中。复制使用Array3[10,11]=D303, Array5[10,12]=D306, Array7[10,13]=D30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