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是一项使您能够以“动画”来表现下列对象的功能。通过使用动画,可强调特定对象或在画面上增加动感。
在对象属性([形状]选项卡 ➞ [尺寸/位置]子选项卡 ➞ [动画])中定义各种动画设置。
设置以动画表现对象的动画属性范围/值。
如果直接更改动画属性范围/值,则在更改画面/内容时,属性值/范围将重置。
属性 | 功能 |
[水平偏移量] [垂直偏移量] | 设置用于按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移动对象的值。 在[水平偏移量]中,可设置正值将对象从“左”向“右”移动,设置负值将对象从“右”向“左”移动。 在[垂直偏移量]中,可设置正值将对象从“上”向“下”移动,设置负值将对象从“下”向“上”移动。 |
[水平大小 (%)] [垂直大小 (%)] | 设置放大或缩小后对象的百分比。 |
[旋转角度] | 设置对象的旋转角度。 |
[隐现] | 设置如何反转隐现。 控制以下值的对象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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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填充] [垂直填充] |
设置对象水平或垂直填充的百分比。 |
动画级别取决于源属性。
(示例)
想要根据变量值以动画表现对象时,请选择 [变量]。
设置动画对象的基点和起始点。
如果直接更改了基点或起始点,则当画面/内容更改时,基点或起始点将重置。
属性 | 功能 |
[水平锚] [垂直锚] | 设置被放大/缩小对象的原点(X/Y轴)。 在应用任何移动之前的对象上,将其基点设置为从对象左上角开始的百分比。 当[水平锚] = 25,[垂直锚] = 75时,基点如下显示。 |
[旋转中心 (X)] [旋转中心 (Y)] |
设置对象的旋转中心(X/Y轴)。 在应用任何移动之前的对象上,将基点的位置设置为对象宽度和高度的百分比。 当[旋转中心 (X)] = 50,[旋转中心 (Y)] = 500时,旋转中心如下所示。 0是对象的左侧或顶部,100是对象的右侧或底部。 |
[水平起点] [垂直起点] |
设置填充的起始点。 设置了[两侧居中]时,如下所示,向左和向右扩展填充。 值为0时,不填充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