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变量
在设计项目时,您可能需要类似变量的多个副本。使用[重制]
创建变量的多个副本。
数组元素、结构元素和符号链接变量不能复制。
- 从[工程浏览器]窗口中,转到[变量] ➞ [全部变量]以查看工程 中的变量。
复制本地变量时,进入画面或内容,从下拉列表中选择 [变量] 来查看本地变量。
- 选择要复制的变量。
- 从工具栏中单击复制图标
,[重制]对话框出现。
- 设置[复制设置]并单击[下一步]。
| 属性 |
描述 |
| [复制数] |
指定要创建的复制变量数 (1…500)。 |
- 设置[复制 #1 设备地址 / 增量]后单击[下一步]。一个表列出变量中要复制的[地址/源属性]设置。
增量地址设置示例
| 变量名称 |
源类型 |
地址/源属性 |
复制 #1 设备地址 / 增量 |
Copy#1 |
Copy#2 |
| Var1.Value |
内部 |
Var2.Value |
Var+5.Value |
Var7.Value |
Var12.Value |
| Var100.Value |
Schneider Modbus |
40001 |
40003 |
40003 |
40005 |
如果需要使用[重制]命令创建新变量,则递增地址设置后面的显示将列出设备地址设置。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内容。
复制设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