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变量

在设计项目时,您可能需要类似变量的多个副本。使用[重制]创建变量的多个副本。

注:数组元素、结构元素和符号链接变量不能复制。
  1. 从[工程浏览器]窗口中,转到[变量] ➞ [全部变量]以查看工程 中的变量。
    注: 复制本地变量时,进入画面或内容,从下拉列表中选择 [变量] 来查看本地变量。
  2. 选择要复制的变量。
  3. 从工具栏中单击复制图标,[重制]对话框出现。
  4. 设置[复制设置]并单击[下一步]。
    属性 描述
    [复制数] 指定要创建的复制变量数 (1…500)。
  5.  设置[复制 #1 设备地址 / 增量]后单击[下一步]。一个表列出变量中要复制的[地址/源属性]设置。
    注:
    • 如果设备地址是字符串值(如符号名称),则在复制的变量中使用相同的设备地址。
    • 有关表中[复制 #1 设备地址 / 增量]的设置示例,请参见以下内容。
      增量地址设置示例
    • 增量地址设置不适用于复制本地变量。
    • 在 [多重复制] 对话框中,您可以单击 [返回] 回到前一个屏幕,或者单击 [重新开始] 回到初始对话框。

增量地址设置示例

变量名称 源类型 地址/源属性 复制 #1 设备地址 / 增量 Copy#1 Copy#2
Var1.Value 内部 Var2.Value Var+5.Value Var7.Value Var12.Value
Var100.Value Schneider Modbus 40001 40003 40003 40005
注:

如果需要使用[重制]命令创建新变量,则递增地址设置后面的显示将列出设备地址设置。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内容。

复制设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