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为画面上的多个对象设置共同属性
在同一画面上选择多个对象,一次性设置这些对象的所有共同属性。这减少了设置每个对象中共同属性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一次性设置的条件
对象类型
同一画面上的对象 (部件、形状、预定义图像和显示在 [工具箱] 中的布局对象) 或同一布局对象中的对象。
同一布局对象中的部件、形状或预定义图像不能与布局对象以外的对象一起选择,即使它们可能在同一画面上。
适用属性的条件
以下内容必须完全相同。
- 属性名称
- 设置的数据类型
- 控制类型 (复选框、旋转按钮等)
- [属性] 窗口中的选项卡层次结构(即诸如 形状 > 基本 的层次结构)
如果 [属性] 窗口中的层次结构不一致,即使属性名称相同,也不会显示该属性。
一次性设置的操作
- 在画面上选择多个对象时,[属性] 窗口只显示可设置的共同属性。
此时,[属性] 窗口顶部的 [名称] 显示 “Selected X Objects” (X 为选定对象的数量),[类型] 显示 “Multiple Types”。如果没有公共和可配置的属性,[属性] 窗口将显示空白。
- 根据需要更改要编辑的对象。
要清除对象的选择,请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该对象。
或者,单击 "Multiple Types" 右侧的下拉按钮以显示列表,并清除要从一次性设置中排除的对象复选框。
- 对于一次性设置不显示的属性,将保留设置值。
- 当所选对象的全部或部分公共属性值不同时,该属性将显示为灰色且为空 (无值) 或 [无],具体取决于属性。
- 当公共属性设置 (例如复选框) 不同时,属性会显示为未定 (例如带有粗体框的复选框),并需要确认。重新配置设置。
- 当公共属性的源属性关联不同时,该属性为空白,属性标记为灰色。当属性与任何源属性均未关联时,情况也是如此。
- 一次性设置后,如果所有对象的公共属性值无效,该属性会显示一个红框来提示错误。
- 一次性设置后,如果某些对象的公共属性值无效,该属性不会显示红框来提示错误。检查 [错误] 窗口中是否有这些无效值。
- 要在一次性设置后恢复以前的设置,请单击 [应用程序工具栏] 中的 [撤消] 按钮。
- 要将每个属性恢复为默认值,请单击属性旁边的方形图标 (属性标记),然后选择 [重置为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