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同时显示的最大对象数量

运行时可同时显示的对象数量是有上限的。如果超出限制,绘图将停止,并显示系统错误。

注:

  • 当使用滚动手势来改变滑动内容显示或滑动导航的画面/内容时,在当前未显示的上一个和下一个画面/内容中设置的对象也会被包括在对上限的计算中。
  • 即使对象在运行时由于其当前的 [隐现] 设置而不可见,该对象也会被包括在对上限的计算中。

  • 如果您间接指定内容显示对象或幻灯片内容显示对象的 [内容 ID],屏幕编辑软件就无法计算该内容的对象数量。因此,即使屏幕编辑软件中没有错误,在运行时也可能超出对象限制,内容可能无法显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将显示一个系统错误。

每个人机界面型号的最大数量不同。有关每种型号可同时显示的最大对象数量,请参阅以下内容。

支持的型号/功能列表

每个画面/内容中对象的数量

画面/内容上的对象数量显示在 [对象列表] 窗口工作区中画面/内容名称后的括号中。

将此数字作为编辑画面/内容的参考,以便同时显示的对象总数小于或等于最大值。

[对象列表] 窗口中显示的对象数量用于画面/内容编辑。运行时同时显示的对象数量可能与 [对象列表] 窗口中的数量不一致,因为它不支持计算运行时可能发生的画面操作过程中对象数量的更改。

在计算对象总数时,请注意以下几点。